日,甲公司与乙公司签定运营租借(非主营业务)吊车合同,向乙公司租借吊车三台,期限元,合同到期结清悉数租金余额。合同签定日,甲公司收到租金并存入银行,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租金
租借的增值税是在收到租金的时分承认的,合同到期时收到悉数金钱,所以要收到的金钱为67800-22600=45200,这是含税收入,所以先进行价税别离45200÷(1+13%)=40000(元),所以增值税为45200-40000=5200(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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